转发研究生处:关于申报举办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2013-01-07 18:07:26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学院: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高层次人才,学校计划申报2013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现根据省学位办[1997]8号文件的精神,将办班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条件
  ㈠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单位必须是招生和培养研究生的实体单位。
  ㈡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专业必须是有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专业,一般要求完成一届以上硕士生的培养。
  ㈢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专业所在的一级学科,一般应有一个博士点或三个硕士点,应具备较强的教学力量,制订较完备的教学计划,有较好的社会需求和生源条件。
  ㈣为拓展我校的对外辐射能力,学校鼓励有条件办班的单位与周边地区或外省的有关单位合作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异地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合作单位应有良好的教学与科研条件,较好的教学管理能力。
  二、申请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程序
  ㈠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须在2013年1月15日之前向研究生处(310室)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⒈《广东省高等学校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和教学计划一式三份;
  ⒉属异地办班的,除在《简况表》内详细说明合作单位办学条件、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外,还须上报与合作单位联合办学的协议书。与外省单位合作办班的,须同时填写向办班所在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的《广东省异地办班征求意见表》(一式四份),该表提交研究生处前,须抄报办班所在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并获同意。
  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申报材料请到  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培养科→文件下载区下载。
  ㈢凡获得开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由我处统一拟定招生简章,经省学位办审查同意后印发。
  ㈣研究生处对各单位申请办班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13年3月上旬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经广东省学位办同意备案后,由研究生处于6月初公布2013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专业名称。凡未经批准者,不得以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名义进行招生和办班活动。
  ㈤从今年开始所有类型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均要填写相关表格报省厅审批,请各学院抓紧时间申报,特别是与外地合作办学的。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2年12月3日
 
 
附:《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⒈《简况表》中所有栏目均须填写,不要漏空。一律用电脑打印。打印纸张统一为A4纸。
  ⒉封面:单位名称:华南师范大学
  单位代码:10574
  专业代码:到我处学位办网站查询。
  ⒊第2页:办班简况
  起止年限:2013年11月至2015年10月
  收费标准:校内班,两年收费16000元/人。(学员进修完毕,导师指导论文和论文答辩费另收);校外班,按与合作方签定的收费标准填写。
  学历起点:本科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
  入学考核方式:免试入学进修
  授课方式:双休日上课和定期面授与自学相结合
  学员学习形式:不脱产
  如果是校外合作办班的专业,须填写“合作单位简况”栏。选择合作单位应以公办学校为宜。
  公共课:英语任课老师刘莅宁副教授、外文学院、4个学分,80学时
  政治任课老师刘同舫教授(政行学院)、3个学分、40学时
  教材统一填“自编教材”
  ⒋院(系)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由主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领导签字;具体负责人由本专业的导师组组长签字。

  联系人:陈析西
  办公室:337室
  联系电话:020-3931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