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何修改联系方式
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的邮编、通讯地址、电话和邮箱若有变更请于5月24日前修改(请点击进入)。
联系方式务必详细无误,且保证有效。通讯地址必须填写详细,具体到省、市、区、街道(路),邮政编码务必填写正确,手机保持畅通。
届时将自行前来我办领取录取通知书,不需要邮寄的考生,也请在上述时间内把通讯地址修改为“自取”即可,领取时间预计在6月底,请留意我办网页新闻公告。
我办将于6月底通过EMS向考生寄发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若因考生联系方式不通、错误或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华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2013年5月15日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