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级全日制硕士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等已准备完毕,寄发或领取方式如下:
1、通讯地址为校外的,将于6月23日开始由邮局以特快专递(EMS)形式陆续寄出,请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及时签收。
2、通讯地址为华南师范大学(含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校内宿舍或班级的不邮寄,由院系研工办出具证明加盖学院公章,指定一位同学凭证明和个人身份证于6月25日至27日(8:30—11:30,15:00—17:00)前来我办(石牌校区研究生院楼301室)把本学院录取的通知书领回并发放至录取者本人签收。
3、通讯地址为自取的不邮寄,请本人带身份证于6月25日至27日(8:30—11:30,15:00—17:00)前来我办(石牌校区研究生院楼301室)领取录取通知书;若由他人代领,则需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录取者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4、每位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只有一份,请妥善保管并办理有关手续,遗失不得补发。
5、每位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后,须认真核查和阅读所附材料,包括调档函、培养协议(非定向生没有此项)、新生报到注意事项、银行卡、住宿合同等,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办理。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7月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我校硕士生的调档函已由我办转交我校就业指导中心,无需考生本人办理。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