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华南师范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2014-03-26 15:56:32   来源:    点击:

  注:下文中的调剂系统均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
  一、调入流程:(本校考生在校内调剂无需在调剂系统登记)
  1、有缺额的学院在网站公布调剂信息,调剂系统开通后在系统设置缺额状态,考生登录我校研招办网页、学院网页或调剂系统查询我校缺额信息,阅读学院接收调剂生的程序。
  2、考生按照调入专业所属学院的要求将相关材料送达至相关学院,切勿直接寄给我校研招办。在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至我校某个专业。
  3、学院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同意其复试;并在调剂系统向拟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
  4、调剂考生按我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复试和体检,学院给出复试结果。体检在我校石牌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后将由校医院向考生提供我办盖红章的回执,考生以回执作为已接受体检的凭证。
  5、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待录取,并在调剂系统向待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的调剂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结果。考生须同时密切留意手机短信的通知。
  6、学院将我校试卷调阅函发放给待录取的调剂生或者传真给其原报考单位研招办,调剂生应及时与原报考单位研招办联系,按其规定的调出程序办理调出手续。
  7、原报考单位向我校研招办寄出调剂生的初试试卷等材料。
  8、我校研招办对学院拟接收的调剂生做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无误,体检合格,且收到原报考单位寄来的初试试卷后,确定其为拟录取。
  9、未经过调剂系统调剂或未在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结果的调剂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10、对于调剂生,如无特殊原因,拟录取结论有变时,招生单位或考生须及时知会对方,必须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拟录取状态;未能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系统将同时向考生发送手机短信。
  11、所有的调剂必须在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开通研招网调剂系统后才能正式进行,调入我校考生必须达到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学科门类(按学科代码)教育部公布的复试最低分数基本要求(一区线)。拟调入的专业和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必须是同一或相近专业,且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出流程:(需待我校确定复试名单后方能办理)
  1、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出志愿;
  2、第二志愿单位(接收单位)同意复试;
  3、考生网上同意并参加第二志愿单位复试;
  4、在第二志愿单位复试通过;
  5、第二志愿单位向我校寄发调剂函;
  6、考生向我办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我校调出申请表,经报考专业审核同意后,由专业指导组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未经学院同意的考生我办一律不予办理调剂手续;
  7、考生将办理好的调出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接收单位的调剂函(或拟录取函)送或者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8、调出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9、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按照调剂系统的调剂名单在5月底向接收单位寄发调剂表和初试试卷,不单独提前邮寄;
  10、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11、考生一经调出,我校将不再录取;
  12、所有的调剂必须在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我校确定复试名单后方可进行。
  所有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按照以上流程进行调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祝愿各位考生能够录取到理想的院校,欢迎广大考生选择报考华南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附件:调入申请表(39936Bytes)
         调出申请表(41472By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