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优培计划”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6-09-14 21:15:48   来源:    点击: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改革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的要求,结合研究院的专业情况实际,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成立研究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名亮教授(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组员:陈必华、张璋教授、詹求强博士、李文辉

研究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院系奖励加分细则的制定、院系考核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推免过程中争议情况的裁决等。

二、选拔办法

实行综合计分法进行选拔,综合积分法由学业成绩(课程考试原始成绩,不含其它加分)、奖励加分、研究院考核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75%,奖励加分占15%,研究院考核占10%

三、计分细则

(一)学业成绩

以成绩单上的绩点为准进行计算。

(二)奖励加分

推免奖励加分分为五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发明专利类、其他类。

人员排序参照自然排序(有明确标注的除外);奖励等级以授予单位公章或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为准。

奖励加分总分乘于15%之后的最终得分,在“综合计分”中不超过15分。

1、论文类加分

发表论文、作品:在TAB类刊物(刊物分类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分别计201510分,在其他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计5分。非第一作者加分按第一作者相应加分的1/4计。

论文以公开发表及正式录用为准;三大索引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收录证明。

2、课题类加分

参加科研课题研究者,课题须为已正式发文立项方可计分。课题负责人按国家级、省级、校级课题分别计10分、8分、5分,参与人员加分分别按照负责人相应加分的1/4计。

同一课题只计算最高级别的得分,不重复累加。

3、竞赛类加分

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0分、15分、10分、8分。

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5分、10分、8分、5分。

参加校级及以上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0分、5分、3分、2分。

如获得竞赛优胜奖或优秀奖(以获奖证书为准),则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加5分、3分、1分。

两人及以上人数为小组参赛的项目,小组负责人(如无特殊说明为获奖证书上排名第一者)按上述细则加分。其他人员按照负责人相应加分的1/2计。

同一参赛作品只计算最高级别的得分,不重复累加。

4、专利类加分

获得成功申请(以公布的正式受理号为准)发明专利者,专利第一授权人加20分,其他人员按照第一授权人加分1/4计。

5、其他类加分

全国大学英语通过6级考试(≥425分)计2分。

学校当年推免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其他加分项。

(三)研究院考核

考核由研究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就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在“优培计划”学习期间的进步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100分,10%计入“综合计分”。

四、其他

1、学校分配给研究院的推免名额为2人,即在申请推免的总人数中取前2名;如前2名出现放弃推免资格者,则按照自然顺序替补。

2、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报学校处理。

3、该实施细则由研究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

2016913